为规范招生工作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,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 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
法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
一、学校基本信息
1、学校代码:13695
2、学校全称:潞安职业技术学院
3、层 次:高职(专科)
4、办学类型:高等职业学校
5、办学性质:公办
6、办学形式:全日制
二、招生对象及条件
1、已履行 2023 年山西省普通高考报名手续,经资格审查合格的
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,并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。
2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按照国家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
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3、外语语种为英语。
三、招生计划
1、学校根据发展规划、办学条件、学科专业发展、生源状况和
社会需求,制定 2023 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。
2、学院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,并通过各省级招生
主管部门、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。
3、2023 年单独招生专业:无人机应用技术(应急救援方向)、 物联网应用技术、信息安全技术应用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、计 算机应用技术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应急救援技术、安全技术与管理、
应用化工技术、煤化工技术、电子商务、大数据与会计。
四、选拔模式:
测试内容包含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,文化基础测
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%,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%。
五、录取规则
1、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 ”的录取体制。
2、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
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的原则;
3、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
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4、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、备案。
5、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,寄发录取通
知书。
6、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,进入高校
学生学籍库。
7、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,不能再参加山西省 2023 年普通高
考,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。
六、录取通知书签发人
常中昱(校长)
七、学费标准
学校所收取的学费、住宿费均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
标准。
具体收费标准如下:
序号 |
专业名称 |
专业代码 |
学制(年) |
学费(元/年) |
备注 |
1 |
无人机应用技术(应急救援方向) |
460609 |
三年 |
4000 |
|
2 |
物联网应用技术 |
510102 |
三年 |
4000 |
|
3 |
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|
510207 |
三年 |
4000 |
|
4 |
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|
590302 |
三年 |
4000 |
|
5 |
计算机应用技术 |
510201 |
三年 |
4200 |
|
6 |
机电一体化技术 |
460301 |
三年 |
4000 |
|
7 |
应急救援技术 |
420905 |
三年 |
4000 |
|
8 |
安全技术与管理 |
420901 |
三年 |
4000 |
|
9 |
应用化工技术 |
470201 |
三年 |
4000 |
|
10 |
煤化工技术 |
470205 |
三年 |
4000 |
|
11 |
电子商务 |
530701 |
三年 |
4000 |
|
12 |
大数据与会计 |
530302 |
三年 |
4000 |
|
八、学历证书颁发
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 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,符合毕业条件,颁发潞安职业技术学院高
职(专科)毕业证书。
九、奖学金政策
对品学兼优的学生,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;对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、国家助学金;对
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,学校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。
十、监督机制
1、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学院单独招生
纪检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。
2、考生及工作人员在单独招生中若有违纪违规行为,严格按照 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 33 号)及《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 36 号)有关规定进行处
罚,并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,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。
3、单独招生信息及时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公示。
4、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执行,若遇国家政策调整,以国家的政
策和规定为准。
投诉电话:0355-5921055
十一、联系方式
学院地址: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大街(208 国道东 1000 米)
邮 编:046204
联 系 人:沈老师
咨询电话:0355-5922379
电子邮件:lazy zsyjygzb@163.com